經營管理簽證說明會
日本經營管理簽證
- 外國人在日本創業取得「經營管理」簽證。
- 設立公司投資500萬日圓以上資金,。
- 以「開辦公司」、「收購日本公司」或「分公司管理業務的管理者」的名義。
- 日本有固定公司辦公室。
- 除從事經營或管理人員,僱用2名以上全職員工。
- 申請人士管理者的話需有三年或以上相關管理經驗或學位。
永住權簽證
- 在日本無限期居住。
- 須在日本連續合法居住至少10年,並在過去5年內每年在日本居住超過6個月。
- 必須具備一定的日語能力,並通過日本人國管理局的考試。
- 有足夠維持生活的收人或者資產,年收入不少於300萬日元。
- 有納稅義務,沒有拖欠年金和保險
- 可以自由選擇工作、居住地和學校,銀行借貸,也可申請日本國籍。
- 享有與日本公民幾乎相同的社會保障,包括醫療保險、養老金和失業保險等•永住權並非日本國籍,沒有政治權如投票,仍然保留原有國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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